萬聖節的由來
每年10月31日的「萬聖節」,究竟它的起源是從何而來呢? 基督徒又應否慶祝呢?
原來「萬聖節」(Halloween),又稱為「萬聖夜」,是「All Hallows’ Eve」的縮寫。「Hallow」 源於中古英語的 「halwen」(意思是「使…神聖」,「視為神聖」),而「萬聖節」是天主教慶祝11月1日的「諸聖節」的前夕,是紀念所有已經死了的聖人(All Hallows)。這節日主要流行於美國、加拿大、蘇格蘭等的西方國家,有部份區域仍然稱「諸聖節」為「Allhallowmas」,意思是那一天紀念所有的聖人,要舉行的彌撒儀式(Mass)。
「萬聖夜」起源於不列顛的「凱爾特人」,或稱「塞爾特人」(「Celts」,居住在愛爾蘭、蘇格蘭和英國北面)的傳統節日。「凱爾特人」的夏季在10月31日結束,而11月1日便是冬天的來臨,也是他們的新年。那天他們會舉行「森夏」(Samhain)的筵席。「凱爾特人」相信在10月31日的晚上,死人的鬼魂會離開陰間,在世間到處游走、尋找替身。為了嚇走邪惡的鬼魂,「凱爾特人」會戴上面具,打扮成巫師或鬼怪。當晚巫師會為人們進行異教儀式,有大型的營火會,也會將動物和人作為祭物獻給「森夏」,以驅趕鬼魂。所以那一晚就分外危險,被稱為「死人之日」。這傳說與中國的「中元節」(或稱「盂蘭盆會」,俗稱鬼節)類似。
後來在主後834年,教皇「格列哥里三世」(Pope Gregory III)將11月1日改為「諸聖節」(All Saints’ Day),記念所有殉道的聖徒(諸聖)的日子。而10月31日就是「諸聖節」的前夕。
「萬聖節」通常與靈異的事物聯繫起來,如:亡靈、精靈、鬼怪、巫婆等。那一晚,小朋友會穿上恐布的服裝,戴上面具,扮作小鬼、喪屍、吸血鬼、神仙、海盜,近年亦有扮作電影明星和英雄人物,挨家挨戶的去按鈴,然後大叫一聲「給糖吃,不然就搗蛋」「Trick or Treat」,應門的人就會把糖果送給小朋友。
商業利益助長風氣
零售商業顯然也助長了萬聖節的慶祝風氣。近年,這節日成為了商人謀利、促使消費、狂歡作樂的日子。很多商店和主題公園也會推出各式各樣的商品和活動,如:南瓜燈籠、設計恐怖的糖果、服裝、面具,來吸引人去購買和參與。甚至有幼兒園、小學、私人會所和機構,也會舉辦化妝扮鬼的比賽或派對,小朋友送糖果的活動。
萬聖節訂在每年的10月31日,更精確指的是31日晚間至1日凌晨。
或許我們會認為,萬聖節只是讓小孩裝扮成艾莎公主、可愛的小南瓜或哈利波特而已,這些都只是孩子們喜歡的角色,一起去討糖吃,一個好玩的節日。應該沒有這麼複雜吧!但是我們不清楚,這個動作是與邪靈同歡,慶祝他們的節慶,我們正開了一道門,正在歡迎它們….
別讓黑暗勢力進門
曾是「撒旦祭司」的拉米瑞茲 ( John Ramirez ) 牧師在這個時候特別提醒大眾,別過萬聖節!因為在這天一旦穿起裝扮服飾 ( Costumes ),看似無傷,但在10月31日萬聖節這天,與黑暗勢力只隔了一層薄薄的界線,任何有關萬聖節的動作都是打通了與黑暗勢力的一道門,對方就有「能力」控制你或你的孩子。
若神的兒女說:「我們不是敬拜魔鬼邪靈,只是當作化妝派對,玩玩而已,不影響別人,無傷大雅吧!」
拉米瑞拉牧師因家族都信奉巫術,他從小就與父母一同事奉黑暗勢力,後來還得到「路西法之子」的稱號。他在接受美國《 視博恩 》( CBN )訪問說:「我當時掌管一切黑暗國度的巫術。我跟邪靈坐下來說話,就像現在跟你交談一樣,我們就是這樣溝通。」他表示萬聖節是邪靈慶祝的節日,他當了25年的巫師,萬聖節是他以前最喜歡的節慶,包括他的婚禮,也選在萬聖節之夜,他對於黑暗勢力在這一天的運作了如指掌。
大眾或許認為純粹只為好玩;在臉上小畫一點彩繪、或穿上卡通角色的服裝、甚至僅是在門口擺顆南瓜。拉米瑞拉說這些萬萬都做不得,因為這些動作代表著「慶祝」黑暗勢力的節慶,而你已發出一張「通行證」讓黑暗勢力可隨意進出,並且將成為好幾代的咒詛。南瓜燈在巫術有其代表意義,尤其是當我們把它放在門口,即表示歡迎一種忌妒婚姻的女邪靈,讓她登門入室來破壞你的婚姻。
但是,我們以前若因為不知情而慶祝了呢?拉米瑞拉說,不管是5年、或10年前,這個已發生的咒詛不會斷開,除非我們回到基督裡面做懺悔與潔淨禱告,方能關閉「那扇門」。
美國「撒旦教」創始人 – 安東 ( Anton Lavey ) 就曾說過:「我很高興,至少一年當中有一個晚上,基督徒父母會讓他們的孩子敬拜我們的邪靈。讓我們一起來慶祝萬聖節吧!」。
《聖經》說,人是由創造天地宇宙萬物的神,按照祂的形像來創造,唯獨人才有「靈魂」,而一切動物和生物卻沒有「靈魂」。並且,這位創造天地、宇宙萬物的神,原是我們天上的父親,祂稱為「萬靈之父」。
基督徒(屬神的人、天父的兒女)應當有智慧去判斷:既知道神是忌邪的、公義的、可畏的、獨一的真神;又知道我們行事的原則是:無論作什麼,都要為「榮耀神,造就人」而行。這樣,我們是基督徒,該知道應否慶祝「萬聖節」了!
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,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(利未記11:44)
不可偏向那交鬼的,和行巫術的;不可求問他們,以致被他們玷污了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(利未記19:31)
你們務要從他們(不信的人)中間出來,與他們分別,不要沾不潔淨的物,我就收納你們。我要作你們的父,你們要作我的兒女。(哥林多後書6:17~18)
外邦人所獻的祭,是祭鬼,不是祭神;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。(哥林多前書10:20)
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無論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處,乃要求別人的益處。所以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作什麼,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(林前10:23~24、31)
你們不能喝主的杯,又喝鬼的杯;不能吃主的筵席,又吃鬼的筵席。 – 哥林多前書 10 : 21
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,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。 – 申命記18 : 9~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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