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,該做什麼

路加17:3-4

「你們要謹慎.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、就勸戒他。他若懊悔、就饒恕他。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、又七次回轉說、我懊悔了、你總要饒恕他。」

這段經文里有一些「若是」。作為一名專業程式設計師,我非常清楚地知道「若是」這語句在一個程式里是什麼意思。它意味著,只有當「若是」這語句所包含的條件已實現,那才能應用「若是」接下來的語句。上述我們主珍貴的話語里的第一句就有兩個「若是」語句。

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

你就勸戒它

若是(你勸戒他之後)他悔改

你就饒恕他

這是主設定的順序。許多人渴望被寬恕而不悔改。然而,還有許多人不寬恕某人的罪,但卻從來沒有勸戒他!因此,他們觸犯了上述主所設定的簡單命令。很多人指責別人因著一些不是罪的事情,因此他們自己就犯罪了!有許多大嘴巴,對一切和所有的人都有話批評,如果你掉進他們的口中。。。可憐的你。他們假裝勸戒別人,雖然沒有罪的存在。

你會問:如果一個人很明顯的已得罪我, 我勸戒他了,但那人不悔改也從來不請求我的饒恕,又該如何?不幸的是,這種情況可能發生。許多人有那麼多的驕傲,而永遠不會向任何人說「對不起」。我看到一些人很清楚是被勸戒了,而顯而易見,他們是犯錯了。但他們繞過他們所做的,像什麼都沒有發生,而不說:「因所發生的事,對不起」!倪柝聲曾說:「一個人越謙卑,就越常常會說‘對不起’。」對任何人說「對不起」,即使是為了你認為只是一個小小的過犯而已,這就是謙卑,這就是基督徒該做的,要不然就是純粹的虛偽,就是,有了聖經的話,但到了要把它們活出來時,卻否認它們。不請求寬恕,不僅僅會傷害那被得罪的人,也傷害犯了罪的人! 例如,如果一個人有很大的,愛批評人的嘴巴,而給他人造成恐嚇,如果不當面勸戒他,他肯定會傷害很多人,而他自己也將被別人拒絕。如何向一個恐嚇別人而不悔改的人敞開?難怪,最終這人將是孤單獨處的。但是其他兄弟姐妹和教會本身做了什麼?他們可有質問這個人?在愛中而不是在憤怒中的對質是非常重要的。它是以寬恕為結束的鏈條的一部分。然而,這不意味著我們質問人是依據我們腦海中認為是犯罪的人,而是依據神的話語對罪的定義。

下面是我們的主和我們的信仰元帥在馬太18:15-17所說的。

馬太18:15-17 

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、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、指出他的錯來.他若聽你、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。他若不聽、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、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、句句都可定准。若是不聽他們、就告訴教會.若是不聽教會、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」

這是神的順序!這是主耶穌基督,教會的頭,已經設定的順序。為什麼我們還嘗試以不同的方式去做?為什麼我們認為對在我們眼前,在我們自己的教會裡的邪惡,虐待和罪保持沈默是比較好!我們什麼時候才不會聽世界的聲音在說:「每個人都可以為所欲為」,而是聽主的聲音?因為這是我們的主所說的(以「程式」語言的形式說,因它是如此的精確!):

如果你的弟兄犯罪

勸戒他,指出他的錯

如果他悔改,很好

要不然

帶兩三個見證人

如果他不聽他們就

告訴教會

如果他不聽教會,就

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

我們在現代西方教會里做的是如以下:

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你

不要告訴他任何事情,但寬恕他!!

或者

如果你夠勇敢!去告訴他,而他不聽你的,沒問題…

無論如何,你也必須寬恕他!

對不起,這是誰說的?請告訴我,主或他的使徒在聖經那一頁有這麼吩咐的?這可能是你的想法,或你的牧師,或社會告訴你的,但肯定不是神在聖經中說的。在這裡,看保羅怎麼說:

哥林多5:1-2 

「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。這樣的淫亂、連外邦人中也沒有、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。你們還是自高自大、並不哀痛、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。」

「趕出去」?我說保羅,我好好的坐在我的座位上,我為什麼要做些什麼?我付出我的十一奉獻。我每星期天都到我的教會,我很好,我為什麼要打擾這個傢伙呢?這是他的事。「保羅和透過保羅的神回答你:「你自高自大,你得哀悼,而不是冷冷地坐在你的座位上!這不悔改的人應該被趕出去!」。保羅繼續說:

哥林多前5:9-13 

「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、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.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、或貪婪的、勒索的、或拜偶像的、若是這樣、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.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、若有稱為弟兄、是行淫亂的、或貪婪的、或拜偶像的、或辱罵的、或醉酒的、或勒索的.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.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。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乾.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.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他們.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。」

有我們應該作的審判。再次,我不談論那些自己認為他們是在勸戒別人的大嘴巴。他們所做的只是批評無辜的人。他們要為此被勸戒。在上面這段經文裡,整個教會都知道那自稱是兄弟的人是貪婪的,或行淫亂的,或醉酒的。這人還不悔改,那麼他就是屬於主所說的最後一類:

如果他不聽教會,就

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

或者,如保羅說的:「把他趕出去」。因為這樣做,你再有一個機會使他悔改。但是,你接受他就是告訴他:「沒問題,反正我們不那麼關心你,你就隨心所欲吧!」神審判教外的,我們要審判教內的。「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?」(1哥林多前書5:12)這是神的道說的。

再次:

帖撒羅尼迦前 3:14-15 

「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、要記下他、不和他交往、叫他自覺羞愧。但不要以他為仇人、要勸他如弟兄。 」

「要記下他、不和他交往」目的不是拒絕那人,而是讓他可能會感到羞恥,從而悔改!相反的,在我們現代的教會,我們認為告訴這個人要悔改是羞恥的!但我們必須避開他,好讓他可能會感到羞愧而懺悔。避開並不意味著拒絕。經文在雅各5:19-20說:

雅各5:19-20 

「我的弟兄們、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、有人使他回轉.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、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、並且遮蓋許多的罪。」

再次:

以西結18:23

「主耶和華說、惡人死亡、豈是我喜悅的麼.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麼。」

神不願意拒絕犯罪的人,而是要他悔改。要讓悔改發生,必須有勸戒。如果那人不聽任何人,那麼他應該被趕出去,記下他來,和避開他。然而,他仍然應該被勸告,以便他能返回。如果那人悔改,大門始終要對他敞開的。神不希望那人留在他目前的狀態。他希望他悔改!

 最後,讓我們回到我們的主在馬太18:18的話:

馬太18:18

「我實在告訴你們、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、在天上也要捆綁.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、在天上也要釋放。」

上述經文意味責任,選擇。勸戒是在我們的手中。悔改是在我們的手中。寬恕是在我們的手中。我們將遵守聖經的訓誨嗎?它是絕對明確和準確的。

耶穌也去到外邦人和稅吏當中!一旦一個人悔改,他的罪就得赦免,而那人就恢復他與神和其他人的相交。對一個悔過的罪人,大門永不應該關閉,但對一個在主設立的方式下被勸戒而不思悔改的人,大門是永不應該敞開的。

Anastasios Kioulachoglou